临波路南延伸线新建工程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
发布单位: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
发布日期:2007年9月
相关链接:环评报告书简本
《临波路南延伸线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经初步编制完成,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及结论进行公告。
一、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临波路南延伸线新建工程项目
建设单位: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
环评机构: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
项目情况:根据《关于同意临波路南延伸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》(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,沪浦发改川投[2007]34号),临波路南延伸线新建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机场社区,工程北起江镇河桥南堍,南至海霞路,道路全长约215m,道路规划红线宽24m。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Ⅱ级,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/h。工程总投资为458.31万元。
二、主要环评内容
1.建设项目情况简述。
2.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噪声、施工扬尘,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施工扰民问题。
3.项目建设完成后,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情况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工程公示,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。主要征求内容如下:

  1. 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;如果反对,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;
  2.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;
  3.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;
  4.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。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即日起,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)。
六、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:
项目建设单位: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
联系人:蔡玉芳
电话 :58591818
传真:58592989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:
评价单位: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
证书等级:乙
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
联系人:邱海姬
电话: 53014120
传真:53014129
Email:shentong_sh @126.com(请在名称中注明“临波路”)